对农药残留“零容忍”的说法是很不科学的

2024-05-21

农业生产过程中常常发生病虫草害,需要用农药进行预防和救治。是药三分毒,就像人服用药物之后可能有药物残留及毒副作用一样,农药残留是农产品施药后的必然现象,难以避免。中国农产品是,国外农产品也是。

对农药残留

其实,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,农药的使用量越大。发达国家农药使用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,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,发达国家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.5~2.5倍。

在生产实际中,由于农药使用技术等限制,农药实际使用率只有30%,大部分农药流失到环境中,植物上的农药残留主要保留在作物表面,具有内吸性的农药部分会吸收到植物体内。植物上的农药经过风吹雨打、自然降解和生物降解,在收获时,农药残留量是很少的。

但是,为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,要制定农药残留标准,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控制在安全的范围。

没有残留是理想主义,没有一个国家能做到,但减少农药残留,确保农产品安全是各国农业和农药管理的工作目标。

对农药残留零容忍的说法是很不科学的

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,农产品是食品的主要来源,使用农药控制病虫草害从而确保粮食丰产是必要的技术措施。要稳定确保“中国人的饭碗一定要端在自己的手里,碗里面主要要装中国的粮食”,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,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全不使用农药是不可能的,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也就不可能是零。

我们既然能接受服用药物给身体带来的直接残留和毒副作用,那也应该理解和接受经过农产品生长代谢消减后的少量农药残留。因此,对农药残留“零容忍”的说法是很不科学,也是很不理智的

目前,我国已制定修订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600余项,其中国家标准占52%以上,国家标准中超过85%的是农药和兽药残留限量标准。还制定了农药合理使用标准,指导和规范农药的使用。只要严格把控用药范围和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,农药残留是可以降解到安全标准范围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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