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“农超对接”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(1)坚持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。以城市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主体,支持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网络、信息、配送等优势,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,建立新型鲜活农产品供应链。
(2)坚持因地制宜,试点先行。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、连锁经营企业实力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,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。
(3)坚持贸农结合,以商促农。以大型连锁超市为基础,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,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,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。
二、鲜活农产品“农超对接”的政策保障有哪些?
(1)加大政策扶持力度
落实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。鼓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资金,重点扶持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建设,支持鲜活农产品“农超对接”经营。
商务部和农业部扶持“农超对接”试点的具体政策商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。
(2)拓宽投融资渠道
通过政策杠杆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基础设施的投入。鼓励各类大型连锁超市进入鲜活农产品流通领域,进行示范带动。
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“农超对接”予以信贷支持,对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提供技术指导。
(3)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人才
扩大国际交流合作,继续举办农产品市场流通培训班,培训一批熟悉国际农产品流通先进经验的商务管理人才。
加强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,编制符合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的人才培训规划,培养适应农产品现代流通经营需求的管理人才,为加快鲜活农产品“农超对接”发展提供人才保障。
(4)加强组织落实工作
各地商务和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,精心部署试点工作。要加强与财政、国土、税务、金融等有关部门的沟通,出台配套改策措施,形成政策合力。
根据本地实际情况,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,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加快推动“农超对接”试点工作。在试点工作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,可与商务部和农业部联系。